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驻菲律宾使馆文化处负责各类在菲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在菲留学人员应自觉遵守留学管理规定,配合文化处的日常管理工作,珍惜留学机会,努力成才,取得优异成绩,早日为国服务。
1、注册规定
自费留学人员是指非国家公派到菲律宾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攻读学位的人员。凡自费到菲律宾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攻读学位(正式注册进入本科及以上阶段学习)的中国公民,均须办理注册手续,以建立留学管理档案。
留学人员应在抵达留学单位并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后三个月内办理注册手续,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文化处不再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特殊情况可以补办,补办者自注册手续完成之日起30天后,可再向文化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注册方式
自费留学人员可在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网站上下载《菲律宾自费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传真到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文化处办公室(传真:0063 2 8108774),或者发送到注册专用邮箱(flblxs@163.com),即可完成注册手续。
驻菲律宾使馆文化处核实后将定期在网上公布留学人员注册名单及注册号码,留学人员可网上查询。
此规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实施,由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文化处负责解释并实施,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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